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過時的新版權法
先談為何之前我們會有版權法。
一首悅耳的歌曲或一部感人的電影背後都包含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錢和時間,但是要偷偷複製一首歌或一部戲是相對地容易。為了給創作人足夠的誘因去天馬行 空,我們於是有版權法(copyright),意思就是創作人可以壟斷複製的權利(right to copy),從而賺取收入。但這版權法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可以享受這些音樂和電影的人會相對地少,因為常識告訴我們這壟斷權會令音樂和電影的價錢比較貴。但因為創作人的收入可得到保障,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在電腦和互聯網普及之前,因為翻版的成本也不是很便宜,創作人收入受到的衝擊還不算十分大。
不過,電腦和互聯網改變了一切。現在,如果各位想欣賞筆者出神入化的足球技術,你只要在這裡用滑鼠點一下就可以,費用全免。同樣,在網上可供下載的歌曲或電影亦多不勝數,順手可拈來,垂手亦可得。這個轉變對創作人的衝擊很大,美國的年度唱片收入從千禧年到現在已下跌了超過30%,而香港的電影票房收入更是不消提。
在互聯網的世界裡,一方面,可以享受這些音樂和電影的人會相對地多,另一方面,版權法已不再可保障創作人的收入,我們不禁要問:我們可以有另一種制度既可保障創作人的收入,又可以令更多人能夠享受這些音樂和電影嗎﹖
答案是可以的。其實歐洲很多國家都(相對於美國)沒有很嚴厲的打擊翻版或網上下載,而為了保障創作人的收入,當地政府會向一些受惠於網上下載的產品如 iPod徵稅,然後再將稅收轉給創作人。這樣,大家都可享受免費的音樂和電影,創作人既有穩定的稅收又不用花大量金錢打擊翻版,而iPod也不一定因此而 蒙受損失,因為免費音樂可令iPod的銷售量上升。
當歐洲各國都或明或暗地摒棄過時的版權法的同時,香港政府卻反其道而行,推出新版權法。筆者懷疑這只會令更多人上網下載,而不會令電影從業員的收入增加。
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價格管制與毒奶粉
筆者一向對神州諸事鮮有好評,當聽到毒奶粉事件時,第一時間便聯想到道德淪亡,草菅人命等方面去。後來得知中國的奶粉是受到價格管制時,對事件卻有了多一重的看法。
在張五常眾多英語論著中,筆者最喜歡的是他在1974年發表於《法律及經濟學報》的《價格管制理論》。其中文首提到這個例子:假設歌劇門票市價是十元,但在行政干預下門票價格不可以高於六元。經濟學入門課本會告訴你這會導致所謂「短缺」:價格在六元時,需求量會較供應量大。傳統經濟分析在此便畫上句號,但在「短缺」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資源分配行為出現。最容易想到的便是消費者排隊輪候購買,或透過「搭膊頭」方式取得價格相宜的門票。其次是黑市價格的出現 — 俗稱的「炒黃牛飛」。歌劇質量下滑或甚至歌劇院不再經營也可以是在價格管制下可能發生的事。這些林林種種的行為都符合「短缺」這個理念,「短缺」因而解釋不了這些行為現象。張氏便問我們怎樣才可以推斷出那一種現象會在價格管制下出現,也就是解釋因何某現象會出現呢?他提出在價格管制下,在市場裡沒有人擁有市價與管制價格之差。那四元的產權不明確,競爭行為會導致那四元的價值消散,引起浪費。譬如消費者排隊輪候購買,排隊的時間可以用在生產上(在家做家務也算是生產!),時間白白浪費了,從社會的角度看那就等於那四元的價值消散掉了。張氏繼而提出浪費的存在跟個人利益最大化格格不入,所有可觀察到的行為下的價值(或稱租值)消散一定是局限下最小的;所有市場參與者都有動機在局限下減低租值消散至不能再減為止。張氏在該文並沒有分析某個價格管制,但提出了一個如何選擇局限用以解釋價格管制下的行為的理論。
在毒奶粉事件上,我們要問:在奶粉價格受到管制之下,那個現象最附合價值消散在局限下最小化的命題呢?筆者對國內情況一無所知,那就是說縱有張氏的局限選擇理論在手,因為不知道有甚麼局限條件,不能作出準確的分析。但從常理看,消費者排隊購買奶粉下的價值消散非常大。消費者或可以付黑市價格,但既然政策是針對價格,在這方面的監管應該會較嚴厲。違例代價不菲,並不化算。市場的另一邊 — 生產商 — 為了一己之利也會參與減低消散的行為。在沒有精確的品質檢查下(尤其是以氮來檢測蛋白質含量 — 這是一個局限條件),價格管制導致劣質奶粉的出現以乎是最理所當然的事,亦是最附合經濟規律的。筆者因而認為說國內奶粉商沒有道德操守只是表面的看法。一家外國公司,在同樣的局限條件下,也會作出同樣或類似的行為。在某種意義上,是制度不完善導致商人「道德淪亡」。純粹依賴商人的「良心」是很天真和危險的事。商人目的都是求財,沒有國界、種族之分,分別在於他們是置身於那樣的營商環境;一家中國奶粉商,假若放在一個有價格管制但亦有完善法律機制及食品質量控制的地方,毒奶粉不會出現。生產商會在不同的局限條件下作出調整,縱然是從事俗稱的「走法律罅」。舉一例子,筆者可以想像奶粉可能會跟嬰兒玩具一同出售,而其中玩具所佔的價格倍份會較其分開來賣高很多 — 拐個彎,無形地把價格管制解除了。筆者不是說這是很有「道德」的做法,這只是市場對行政干預可能作出的反應之一罷了。而且兩害取其輕,個人覺得這總較奶粉跟腎石一同便宜出售要好。
中國經濟改革從1979年算起,至今差不多三十年。從計劃經濟過渡到市場經濟,經濟高速發展,但「騎呢」事亦層出不窮,問題食品屢見不鮮。筆者膚淺地認為這不是中國商人的質素有根本問題,而是在市場與管制之間,自由與監控之間,政策配合出現了不協調,錯誤地提供了誘因讓人們做「壞事」。遊戲規則決定行為,當有「好」的遊戲規則時,自然會有「好」的行為。在此之前,且抱審慎樂觀之態度以待之。
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
港商倒閉的深層遠因
2008-11-17
金融海嘯來襲,最壞時刻未到,珠三角的港商企業卻早已飽受各種不利因素煎熬:出口市場放緩、人民幣升值、原料價格上漲、勞動成本上升、信貸融資困難等等,嚴重壓縮珠三角港企的生存空間。悲觀預測,珠三角六萬港企中,今年內可能有近半結業。
金融海嘯初現時,有商會代表和港企廠主,以受害者之姿態陳述港商面臨困局,不約而同把矛頭指向內地政府的種種措施,包括環保法規和勞動合同法等,明示暗示粵政府促使產業升級的手段是港商的催命符。
沒有永遠的廉價工場
簡化和推諉,使人模糊了焦點,失卻問題的核心。在內地設廠的,不只港資,還有台資和外資,但港資似乎是經營環境轉變的最大苦主,為什麼呢?既然香港時常對外聲稱有內地聯繫云云,如果港企有自主品牌獨門技術,又怎麼打不進內銷市場?早早配合內地甚至全球發展步伐部署產業升級,向產業鏈的高端進發做難以取代的高增值生產,又何懼成本上升?最乖巧的是,將問題歸咎內地的新環保法規和勞動合同法,如此思路,不啻把內地視為一個存在只為讓港商賺錢、可以隨便污染、資源可以隨便取用的永遠廉價勞工人力市場。
其實港企的真正死因,就是追不上社會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步伐而被時代淘汰,關鍵就是產業升級的速度(如果有的話)跟不上社會環境轉變的速度。談產業升級,要由資金的來源地談起,就談香港的科研情況。香港有成效諱莫如深的數碼港,有辦得不錯但要和「發展商」爭地的科學園,有默默耕耘的創新科技署,不能說香港不具備科研的格局。
沒做科研就沒產業提升
但從數字上看,香港的研發活動,只佔國民生產總值的0.8%,與其他地區的2至3%不等有巨大落差。香港不論政府、商界至民間,對科研投入偏低是不爭事實,隨便走訪各大專院校的理工科研究院,研究生十之八九都是內地生。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兩大主因:第一是政府在關鍵政策上未能鼓勵商界投入科研,例如在不少國家地方,商界投入科研可以獲得稅務優惠,但香港沒有;第二是香港的商界多年來瀰漫用最少成本和時間賺最大利益的暴利心態,商人只知捕捉和利用短期的市場走勢賺取短期利益,自我美名為靈活,其實是沒有耐性和視野去長期開發一門產業。
各行各業,賺錢以後都一律將資金投資錢滾錢,而不傾向投放在科研開發上去從根本提升技術和競爭力,近年甚至連實質業務都懶做,索性在股海投機取巧。短視心態惡性循環,產業趨短期化、金融化以至泡沫化發展。這種心態沉澱在香港人的基因,在官府、巨賈、同事和街坊之間充分體現,香港的不足完全暴露在金融海嘯的衝擊之下,其來有自。
政府投入不足,在關鍵政策上未能提供誘因,再加上香港的短視心態,使香港在科研風氣和實力上遠不如其他亞洲地區如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甚至內地。這種反進步的傾向反映在珠三角港企上,遲遲無法提升產業,來來去去只以剝削工人壓低成本來競爭,但珠三角會永遠是廉價工場嗎?
金融獨大就是金融中心?
金融海嘯清楚顯示,過分側重金融的經濟是多麼脆弱,特別是香港的所謂金融中心地位其實多麼單薄。據倫敦市法團在今年3月發表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標報告,香港僅次於倫敦和紐約,是全球排名第三的金融中心。但報告同時指出,在全球、國際、特定範疇、國家和地區五種金融中心角色當中,香港只是國際和國家金融中心,還算不上是全球金融中心。香港和紐倫不但得分差距很大,而且紐倫兩地同時擔當了上述五種金融中心角色,只擔當兩種角色的香港如果真要歸類,只能算是和分數非常接近,角色也一樣的新加坡同級。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豪言香港要跟隨倫敦和紐約的步伐全力發展金融業,固然是樂觀自信,其志可嘉;其實即使紐倫兩地,金融業強大之餘,其多元產業如文化藝術等等也屬世界領先,說香港要學紐倫,到底要怎麼學?還是不過利益繼續向現有的金權結構傾斜,其實無心也無力改變現狀的官式修辭?
如果香港可以從金融海嘯中學到什麼,那就是金融業不足以支持香港長遠穩定發展,香港必須發展多元產業。而因金融海嘯而惡化的港商倒閉潮,其實只是香港長期傾向金融投機,忽略科研使商界缺乏產業提升動力的惡果。
多元發展是唯一出路
曾特首在東莞考察,對內地提出的四點要求,即使能救港商於一時,若港商不知進取轉型,也救不了未來。面對目前困境,當局在推行短期措施如協助港商融資外,還應盡快改善香港的科研環境,從根本上改善香港的結構平衡。例如參考外地的科研稅務優惠,為商界提供誘因;由政府牽頭,增加對大學的科研資助和科研學額,並以稅務優惠鼓勵企業參與;整合科學園和數碼港,增加投資科研基建,為畢業生提供工作機會;與內地政府合作,加強協助珠三角企業進行產業升級。
其實在七十年代後期,殖民地政府曾經推行產業多元化政策,後因中英談判、香港回歸而夭折。科研不是朝夕之事,香港可說在九十年代中後期才開始有科研的概念,港商追不上內地發展的步伐而被淘汰,非常無奈卻非不可預見。着手發展多元產業,加強科研投入,雖是臨渴掘井,卻總比守株待兔好,比坐以待斃強。
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